【重要通知】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

  

【重要通知】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

  2024年度我市超60%人员通过医保系统、公共交通系统数据比对完成年度认证,2025年也将继续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方便大家认证。由于3月份以来超12个月未认证人员数较多■■,为保障全市各类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时领取社保待遇,决定启动2025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领取资格认证工作★■■。

 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(暂行)》(人社厅发[2018]107号),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(包括企业退休退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★■◆◆★、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人员、精简职工、职工遗属、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★◆、援外回甬定居人员■★■■、工伤供养人员、在职工伤职工等)均需每12个月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(个人在一个周期内可选择任一时间自助认证),逾期未完成资格认证的■★★,社保机构可暂停待遇(完成认证后予以补发)◆◆◆★★。

  目前资格认证可通过“浙里办APP★★”、“掌上12333”■■■★、“支付宝APP”等在手机上进行★■★■■★,下面以“浙里办APP”认证为例■★◆■◆:

 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(暂行)》(人社厅发[2018]107号)规定,各类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以12个月为周期,每个周期内至少办理一次资格认证手续★★,超期未认证人员将按规定暂停社会保险待遇。